我喜欢作文

叙事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第一篇:

有的人喜欢打篮球,有的人喜欢踢足球,还有的人喜欢扔铅球,而我却喜欢打乒乓球。小时候看着别人打乒乓球真羡慕,心想要是有一天我也会打乒乓球该有多好啊。现在终于长大了,也可以学打乒乓球了。

刚开始学的时候,我以为很容易,不就是让一个小球弹来弹去嘛。可是玩起来才发现,就因为它太小了,所以飞得太快,根本不好掌握。爸爸先给我教发球,这可是个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动作。首先要把球抛起来,还要把拍子拿平,拿歪了会打飞,而且连眼睛也要配合,否则不打中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终于学会了发球。有一次,我和段闯比赛。我先发了一个超低球,他马上回了我一个下旋,由于旋得太低,我没接住,第一局也就失败了。

第二局开始了,我发现他有点得意忘形,就趁这个大好时机发了个高球,他还没回过神来就输给了我。关键看第三局,他的上旋没发好,我超常发挥来了个扣球,赢得了比赛。通过打乒乓球,我既锻炼了身体,又交了许多朋友,还让我的烦恼全都跑到了九霄云外,同时也悟出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都要持之以恒,只有坚持才能胜利。

我喜欢作文第二篇:

我喜欢美妙的音乐。美的旋律会使人陶醉,我漫步在音乐的世界里,好像看到了一串串生动的音符在向我挥手,向我问候。

我喜欢婀娜多姿、芳香四溢的花。花的颜色和意义各种各样:秋菊澄得活泼,玫瑰红得快乐,百合白得纯洁……令人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我喜欢回味童年。童年,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见证那露珠与新叶共舞;童年,是一串串浅浅的脚印,歪歪斜斜地写满在地上,啊!一生一次的童年呀!永远值得人们去回味、去品尝。

我喜欢看星星。那一天,夜像一位姗姗来迟姑娘,让我等得心情烦燥。过了一会儿,天缓缓地变暗了,天上繁星一片,每一颗星星都乖巧地眨着眼睛好像在对我微笑,月亮像一把镰刀一样,保护着每一颗星星,此时,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地变好了。

我喜欢画画,画出生活中的每一张微笑的脸庞,每一处优美的景色以及每一个细节……我会画出一个大帆船,把我载到那遥远的温馨的港湾……

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了天下奇观和历史名人,也知道了怎样做人,还深刻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我喜欢梦。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和爱做的事情,过无拘无束的生活,可是这种美而孤独的生活不会长久。

我也喜欢我的爸爸和妈妈。是妈妈给了我宝贵的生命,是爸爸教我做题,让我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他们是值得我一生感恩的人,是他们给了我一颗会感恩的心。

我喜欢生活,也喜欢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物和在我身边感恩生活、热爱生活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作文第三篇:

小学生活就快要结束了,我一共学习了许许多多的课文,这些课文中的知识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徘徊。不过,我最喜欢的一篇是5年级学的《厄运打不夸的信念》。课文主要讲了谈迁2次写历史中的鸿篇巨制《国榷》。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深受启发。知道了失败一次并不代表永远失败;只要有谈迁那种厄运打不跨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这篇课文虽然不长,但是内容大部分都是在写启示。读完这些启示后,我真是万般羞惭,想起在上次作文比赛中的我:

就在上个星期前,我报名参加了作文比赛。交作文是在8天之后。过了3天后,我就写完了一篇1500字的作文。但是在第二天被爸爸当作垃圾给扔了。当时,我气愤不已,就准备放弃这次作文比赛。但在截稿日还剩1天时,我读了《厄运打不夸的信念》,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于是我就拿起笔,重新开始写。在经过了一晚上的努力之后,我终于完成了作文,并按时交了稿,还在这次作文比赛中拿下了第一名……

最后我要奉劝大家一句话:在人生的漫长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夸的信念,希望的光芒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我喜欢作文第四篇:

悠悠球是2011年最潮的时尚运动。

我与悠悠球初次认识是在2006年,那时候有部电视剧叫《火力少年王》,里面有很精彩的悠悠球比赛。从那时起我就被悠悠球吸引了,我手中总是拿着悠悠球,感觉没离开手过一样。

刚开始,我拿着悠悠球还不知道怎么玩,甚至连发球都不会。后来经过我的努力,每天坚持练3小时,不久就学会了许多招式。比如“登月弹跳”、“原子裂变 ”、“疯狂摇篮”

“旋转倒挂”“翻天覆地”等高难度招式。

在学校,同学们玩的也是如火如荼,我的努力没白费,成为了班级里的悠悠高手。有些同学一下课就来我这讨教,问些招事之类的。老师还让我到台上去表演,一开始,我就使出了我的必杀技“登月弹射”连弹射了20多个。下面的同学一片尖叫,有的鼓掌,拿着手中的书本和手一起拍了起来;有的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直盯着我的悠悠球;还有的忍不住发了疯地狂喊。从那时,我就彻底喜欢上了悠悠球。

我爱悠悠球!

我喜欢作文第五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我喜欢作文第六篇:

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一定会说:" 嘿,新鲜事,哪有自己喜欢自己的?"你实话实说了吗?老实说,人人都爱自己,哪有人会讨厌自己呢?我喜欢我是有足够理由的.老师器重我,不论什么比赛都首先想到我,点到我的名字.比如说,好多次语数竞赛,老师都是首先点到我的名字,因为我比较优秀,老师当然想到我了.

可我也有马虎的一面,做作业的时候常常丢三拉四,当然也让老师生气,当我觉得自己不对时,就下决心改,老师就又喜欢我了,可这与我喜欢我并不矛盾.比如说,有一次期中考试,我因为马虎而写错题了,试卷发下来之后,我非常伤心,虽然老师没有批评我.那次以后,我大有起色,大小测试经常取得好成绩,就是因为我能自强,能让自己充满自信的向前走,能做一个值得老师喜欢的孩子,所以老师喜欢我,我也喜欢我自己.

我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与同学和睦相处,当有同学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热情帮助,所以深得同学的信任和尊敬.

人,就应该珍惜自己,俗话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从不自卑,尽管我也有缺点.我想只有懂得怎样爱自己的人,才会懂得怎样去爱别人,是不是?

老师爱我,同学们喜欢我,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自己呢?

我喜欢作文第七篇:

愚公,坚持不懈,试用自己的残年铲平两座大山。这一壮举,赢得好评。而我却不这么认为,愚公说:“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的确,山并不会为时间长久而长高。可是,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愿望,都有一个理想。愚公却想让自己的子孙,为了完成自己的愿望而去改变子孙的理想。愚公却为了自己想铲平太行、王屋两座大山,而让子子孙孙铲除大山。这难道不是愚不可及吗?这难道不是愚昧无知吗?可古人为何将这愚蠢的行为定义为坚持不懈呢?这或许就是古人的愚昧吧。

且放开这一说,难道把两座山移除就可以解决了吗?这村中难道无人是以砍柴拾薪为生的吗?这两座山移除,沙尘暴来时又有什么树木可以抵挡呢?

两座山一移除,早已是数百年之后的事了,毕竟一年才能往返一次啊。移山移的只是精神,要想真正解决这一难题,移的应该是民。愚公移山,带给我们的是他的精神,而在如今这个智勇为上的社会,空会移山已不现实,要的是想方设法如何能方便地抛开山对人的阻挡,这才是最现实的。

移山已不现实,也不会成功。愚公移山带给我们的道理有两个。其一是:坚持不懈、矢志不移。其二是:教会我们懂得变通,而不是一昧的去移除。

愚公移山,移的是精神;愚公移民,移的是智慧。

我喜欢作文第八篇:

我们从小都会读一些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妈妈小时候妈妈读给我听的《绿野仙踪》,作者是罗莎?薊姆。《绿野仙踪》这本书一共有196页,大概内容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叫站科斯州,一个小女孩在一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撒谎那个,她叫多罗茜。

多罗茜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了很多年了,她现在和埃姆婶婶、亨利叔叔和一只黑色的叫托托的狗一起生活。一天多罗茜和小狗托托在草原山玩耍,突然,龙卷风来了,他们跑进家里,他们可害怕了,都闭上了 眼睛,房子被龙卷风刮走了,当他们睁开眼睛时,已经到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那里的人穿的衣服也很漂亮。在这里多罗茜和托托打听到了要想找回家的路就去翡翠城去找伟大的奥茨,求他帮助他们回家。在去翡翠城的路上,他们遇到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得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

稻草人想要一个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想要一颗善良的心,狮子想胆子变大。 于是他们就一起去翡翠城去求伟大的魔法师奥茨。从此,草原上行走着一个五人团队。当他们经历种种磨难,到达翡翠城后,每一个人都完成了愿望。从此过着幸福、开心的生活。这是一本历险的书,我特别喜欢读它,最少读了又十几遍了。他的内容我不敢说是倒背如流,但也是熟透于心了但是我依然喜欢去读它,这是一本很值得我去读的书。

我喜欢作文第九篇:

有一首歌时时响起,平凡而又动听,可很少有人去倾听。那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

这首歌的名字叫《自然》,是由多个细小的旋律组成的。听,水流声响起了,听着它,人们似乎看到一汪清泉,洗涤着大地,也洗涤着我心中的杂念。比天空还要纯净,声音很小,却十分动听。

伴着流水声,鸟叫声也响起了。水声则成了背景,显得隐隐约约。有麻雀的叫声,有的细微,有的响亮,很悠扬,各不相同,在清新的空气中碰撞。偶尔会有喜鹊的叫声,很美,似乎是鸟群的“核心”了,声音也比麻雀的叫声成熟。

在晚上,若幸运了,还能听见蛙声,反复又不单调,使夜晚也热闹了。当然,它不会随时出现,需要人们来到夏夜的池塘边才能听见。

我喜欢听《自然》,这首歌使我轻松、愉快,有淡绿般的清新,使我随之幻想。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一片树林:树木青翠挺拔,树叶在晒太阳,小鸟却闲不住了,在枝头上跳跃。于是地面上树叶影子间的空隙会由于小鸟的影子而扩大了又缩小,缩小了又扩大,随着小鸟的跳动而变化着。树林间,一条小溪在流淌,在洗涤着整片树林。小溪里,一两片叶子在漂流着,抚摸了树的倒影,像在和树告别。阳光也活跃了,似乎想召唤什么……《自然》的旋律常把我带入树林里,草地上,泉水旁……把我带入充满自然气息的地方。

只要愿认真倾听,《自然》的旋律就会回荡在耳边,也能感受到自然的气息。

我喜欢作文第十篇:

我喜欢春天,喜欢柳条拂打着水面,燕子从南方归来,动物又一个个生龙活虎,大地又摇身一变,穿上了绿色的新装,花儿点缀在其中。

我喜欢夏天,喜欢夏日的暴雨哗啦啦地下着,闪电如一幅幅黑白抽象画,在天空穿梭,雷雨如进行曲,在天上回响着,愈来愈强,……

我喜欢秋天,喜欢那一幕幕丰收的景象,田野上,翻滚着金色的浪;果园里,一个个硕大的果实在向你招手。

我喜欢日出,当黎明的曙光射向大地时,新的一天,又拉开了帷幕……

我喜欢花,喜欢那些可爱的小野花,它们一个个可爱地开着,小小的,从不让人发现它们。

我喜欢另一种花,那就是盛开在人们面颊上的微笑,每当别人对我微笑时,心里总是那么舒服、开阔。

我喜欢看书,喜欢那些有着丰富内涵的书,不管是小朋友看的,还是大人看的,只要一拿到,我总有想去翻一翻,看一看的欲望。

我也很喜欢那些夹在书里的书签,那里面都留存着到知识海洋里游玩过的痕迹。

我喜欢我身边的每一个人,至少他们不会让我孤独和寂寞,我喜欢他们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送我的每一件礼物,即使很小,我也会感到一丝丝温暖。

……

啊!我喜欢生活,喜欢每一天,因为每天都是那么充实和快乐。

我喜欢作文第十一篇:

有人喜欢跳舞,有人喜欢打球,有人喜欢唱歌,有人……而我喜欢下象棋。

一年前的一天,看我那么的无聊,爸爸走过来对我说:“陪我下盘象棋吧!”我无奈地说:“我不会下呀!”爸爸笑道:“没问题!我来教你!”我高兴地跳起来“噢——耶!”

爸爸先教我摆棋子,然后教我下棋的规则:“马”走“日”、“车”走直线、“象”飞“田”且不能过河、“兵”一次只能往前走一步,过了河以后,还可以横着一步一步地走……

想不到小小棋盘,居然有如此丰富的变化!我觉得比电视有趣多了! 从那以后,每天一放学,我就拿出象棋自己跟自己下,有时一琢磨就是老半天。不久,我的棋艺慢慢地提高了。

有一天,爸爸对我说:“敢不敢和我杀一盘?”我说:“有什么不敢!”正在做饭的妈妈听到了,插嘴道:“我来当裁判。”第一局比赛开始了,我先来个当头“炮”,爸爸用“马”来跳,我也“马”来跳,我拼死进攻他,但防不胜防,最后爸爸用“马”后“炮”把我的“将”吃掉了,我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

妈妈鼓励我说:“别灰心,失败乃成功之母。”我听了,对爸爸说:“那我们再来下一局。”第二局开始了,我吸取上一次的教训,多留了一些兵马防守,爸爸冲不进来。我想:“一直这样子肯定不行,得用点计谋。”我看了一下棋局,想到一妙招:把“炮”搭在“炮”上面。爸爸没看见,就下了“车”,我也下了“车”。

爸爸见我的“车”在“将”旁边,就把我的“车”吃掉了,我高兴地说:“哈哈,将军。”爸爸防不胜防,这局我赢了。爸爸不相信似地说:“没想到我儿子下象棋还有两下子。”

从此之后我喜欢下象棋,还时常和爸爸开战。现在我的水平是越来越好了!

我喜欢作文第十二篇:

我猜大家都认识周杰伦、林俊杰还有花儿乐队里的这几个人吧,这些人可都是我的偶像哦!我最喜欢听他们唱的歌有:《双节棍》、《千里之外》、《江南》、《洗刷刷》。另外,我喜欢几首我不知道歌手是谁的歌曲,歌名分别是:《隐形的翅膀》、《童话》、《不怕不怕》。

有一次我在浴房里洗澡,我把《洗刷刷》的歌谱贴在墙上一边洗一边唱,妈妈立刻跑来说:“唱什么唱,还不快点洗去。”最近我发现歌曲除了听、唱功能之外还有一个功能,那就是可以用来求爱。有一天晚上,我在陪妈妈看电视,看到电视里有一个非常搞笑的男人向一个女人求爱时就唱《求求你嫁给我》这首歌,模样滑稽又搞笑。

我现在虽然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歌迷,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听歌,好的歌曲会给你带来美的享受。

我喜欢作文第十三篇:

我喜欢的《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看书了,妈妈天天叫我“小书虫”。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和《三国演义》。关于《三国演义》我知道不少呢!作者是罗贯中。

主要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曹操、孙权……我喜欢的故事有:刘备三顾茅庐,关羽千里走单骑,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诸葛亮草船借箭、借东风联合孙权火烧赤壁,赵云血战长坂坡、七进七出救阿斗。

我下定决心,要学习刘备的诚心诚意、为人正直、礼贤下士;学习关羽不怕吃苦、义重如山;学习赵云的英勇善战、勇敢无比;学习诸葛亮的料事如神、胆大心细、鞠躬尽瘁。如果我把这些“本领”全学会,那全校第一非我莫属。所以,我现在一直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每一天都给自己不断的“充电”。这部《三国演义》中的遗憾就是吕布,他十分的英勇,只可惜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我最喜欢的诸葛亮呢,他为人正直,鞠躬精粹,死而后已,只可惜最后他独木难支回天无力,真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每天我都看《三国演义》。

大家可能问我,“你为什么反复看呢?”因为我读一千遍也不会累,我爱《三国演义》,我爱看书,我爱学习。只有一身勤奋,才能有所作为,才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我喜欢作文第十四篇:

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晚上我都会高高兴兴地来到杨老师家里练舞。刚开始学的时候,老师教我们下腰,我每次下腰的时候,旁边的同学都会笑。我想我一定要学会下腰。没过多久,经过我的一番努力,不但学会了下腰,还学会了不少基本功。

没过几天,老师把我调到了大班,这是我的第一次和大班的姐姐们一起练功。首先练习单手翻。再练踢腿。倒立。练腰。大跳。。。。。。最后才是跳舞。先说说单手翻,我翻的时候,因为受劲不够。总是会摔跤,有时摔得头晕眼花。

当时我真想放弃。可是,耳边响起老师的鼓励;"面对困难要有勇气和信心。不要轻言放弃。''''我又站起来继续翻。经过无数次摔打我居然翻了过去。之后我鼓着勇气又做了几次一个个都翻了过去。就这样我不会做的动作和基本功由杨老师教我。会做的动作和基本功我自己练。晚上,我回家的时候想:单手翻可真难呀,练得我手疼。脚疼。可最终还是被我攻克下来了。

真是工夫不付有心人。晚上,我梦想我去市里比赛了,还拿了一等奖呢。不久后,我还参加了国际比赛,拿了冠军。醒来以后我想:这个梦是在鼓励我努力。说不定,我长大了真会被选去参加国际比赛呢!只要我能够坚持不懈,一定会梦想成真的。

我喜欢作文第十五篇:

上了初中,我猛然发现,我长大了,我不再是小孩子了,我是一个大人了。长大的感觉?怎么形容呢?我想用酸甜苦辣来形容最合适不过了!

“酸”

自从长大升入初中之后顿时感到身上的担子重了好几十倍。作业量也比以前强大了许多,没有了以前的欢歌笑语,昔日的快乐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整日浸泡在学习和作业之中,本子写了一本又一本,笔芯换了一支又一支。什么事情也要自己去干,没有了往日玩耍的伴侣,给你带来快乐的电视没有了,整天看着你笑的爸爸妈妈的笑容也失去了……心里感觉到“酸酸”的。

“甜”

在成长的过程中,我感觉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好处,体育成绩越来越高,跑得快了,跳得高了……学习也尝到了甜头,数学,语文也都给我带来了无限的趣味;历史,政治替换了我昔日的玩伴;地理和生物让我了解了地球和生命。它们让我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也不断的让我增长知识,一次又一次的考试我也能尝到甜头,让我更加努力学习,因为人们常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心里感到像喝了蜂蜜般的“甜”。

“苦”

自上了初中后,我觉得上学越来越辛苦:在早上6点多就起床,然后洗脸,上学,晚上十一二点睡觉的时候常有。到了学校就背英语单词和语文词语,在板凳上一坐就是几小时,“上课认真听讲才能学好,下课也要多多思考,这样以后才能找一份好工作……”妈妈的唠叨也时常挂在嘴边。真是“苦”死人了!

“辣”

在炎热的夏天到学校里写作业时,总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脑子好像被什么给塞满了,但还要学习数学的概念;英语的语法;语文的词组。有时来几场小测试更让人绞尽脑汁,想的头都快爆了!学习真“辣”啊!

经历了酸甜苦辣,我才发现长大的滋味真的是五味杂陈,不过我很喜欢长大的感觉,长大了真好!

标签: 我喜欢 作文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我要投稿
字乐句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链接: https://m.zileju.com/zw_545131/
上一篇: 第一次作文
叙事推荐
热门叙事推荐
首页
栏目
栏目
栏目
栏目